劳务派遣变为劳务外包的利弊发表时间:2023-05-08 16:27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趋势日趋完善及其用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用工规章制度也向着社会化方位改革创新,为了降低用工风险性,开展合理合法裁人,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应时而生。 一、劳务派遣的形成及优点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趋势日趋完善及其用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用工规章制度也向着社会化方位改革创新,为了降低用工风险性,开展合理合法裁人,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应时而生。劳务派遣的特点就是劳务关系与用工关联不相容,其实就是被外派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务关系但是没有用工关联,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关联但是没有劳务关系。第一,劳务派遣用工体制非常灵活,可以让企业从繁琐复杂人力资源管理事务管理中解放出来,免除了申请办理各种各样零碎的工作人员聘请、统筹保险等各类人事部门、工作办理手续,使企业可以专注于关键事业发展。第二,劳务派遣用工减少了企业产品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费、税收成本和解除合同费用等,有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第三,劳务派遣用工减少了企业的用工风险性,因为企业与劳务派遣工本身没有劳动关系,避免了企业在裁人、薪酬发放、社保缴费、劳动合同终止等用工风险性。二、《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的颁发,严苛并阻碍了劳务派遣的使用。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63条调整为:“被外派劳动者具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酬的权力。”《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用工单位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外派劳动者提供岗位有关的薪资福利,不可以岐视被外派劳动者。”从法律事实上来讲,被外派劳动者与企业不会有劳务关系,因而,许多企业不用遮盖地被外派劳动者跟自己员工中间实行同工不同酬。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66条调整为:“劳务派遣用工是填补方式,必须要在暂时性、服务性或是可选择性的的工作岗位上执行……”《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3条的规定:“用工单位确定应用被外派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代会或是所有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建议,与公会或是职工监事协商一致明确,并且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公告。” 第4条的规定:“用工单位理应严格把控劳务派遣用工总数,所使用的被外派劳动者总数不能超过其用工总数的10%。” 第28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要求实施前应用被外派劳动者数量达到其用工总产量10%的,理应制订调节用工计划方案,于本规定实施之日起2年之内降到要求占比。” 结合实际,一些企业不断发展劳务派遣用工职位,在主营岗位和一般性岗位长期性广泛使用被外派劳动者,以避开劳动法的规定的责任义务。 第三,《劳动合同法》第92条调整为:“用工单位给被外派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公司单位与用工单位担负连带赔偿责任。”当外派劳动者的正当权益遭受侵害时,劳务派遣单位和企业要承担责任,导致企业对风险性无法防治。 三、将劳务派遣变为劳务外包的优点劳务外包就是指企业把它一部分业务流程或职能工作分包给有关机构,由这家机构自行安置工作人员依照企业的需求进行对应的业务流程和工作。二者的相同之处是,用工企业都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书。它们两者之间关键区别在于: 其一,适用法律法规不一样。劳务外包可用《合同法》,劳务派遣可用《劳动合同法》。 其二,劳动者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不一样。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职工没有进行统一管理,其工作方式与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身分配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必须按企业确立的工作方式与工作时间来工作。 其三,劳务外包一般根据事前确立的劳务单价依据劳务外包单位进行工作量清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依照外派的时间也和费用标准,依据承诺外派人数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其四,违反规定的代价不一样。劳务外包可用《合同法》,企业与劳务外包单位中间按双方合同担负权利与义务,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职工大部分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外派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按《劳动合同法》担负连带赔偿责任。从二者的差别来看,劳务外包的用工方式为保存了劳务派遣的优点前提下,巧妙的避免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限制。 四、劳务外包结合实际风险 1.挑选劳务外包单位风险。结合实际,劳务外包单位服务或能力水平如果不能非常好达到企业的监管必须,很有可能损坏企业的形象信誉度,并且企业自已的技术水平在一些职责业务外包后,能力水平没有更多的提高,会多一些地依靠外界技术水平。若外包过程中人力资源变化经常,水准不一,能给企业的高速发展产生风险性。 2.劳务外包合同的风险性。劳务外包合同是劳务外包单位业务外包执行的重要依据,若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不详细、不缜密,彼此非常容易产生矛盾。在矛盾无法得到从根本上解决的情形下,企业要承担所产生的众多不明的法律纠纷。 3.数据泄露风险。企业与劳务外包单位协作时,务必将该企业的那一部分信息的传递给劳务外包单位。资源共享有益于彼此之间的协调沟通,可是会增加企业风险,由于劳务外包单位的出轨行为或是粗心大意导会致企业信息内容资源损失及商业机密泄漏的风险,竞争对手能够“趁虚而入”。 4.劳务外包成本增加风险。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的价钱一般是依据劳务派遣总数按月发放工资和管理费用,劳务报酬比较低;劳务外包承诺价格是担负项目整体所需的总价钱,成本较高。与此同时劳务派遣发票类别为“业务费”,企业不用担负增值税;而劳务外包发票类别一般是“服务费用”,企业要承担增值税及其它衍生税金,因此劳务外包费用费用较高。 五、劳务外包风险性怎样防治 1.慎重选择劳务外包单位。在挑选劳务外包单位的时候要注意其信用度和从业资质,高质高效的劳务外包单位可以顺利、准时并保材质进行企业赋予的相对应劳务公司,从而确保企业自已的信誉度与口碑;与此同时,挑选单一或是几个劳务外包单位也应该考虑,二者各有优势:单一的较为方便管理,但易形成垄断性,针对服务水平也没法比;好几家的朋友可以降低风险,并相互依存、比照、杀价。因而选择一家或是好几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提升采购管理。在反映整体性、严苛性、协调能力标准的前提下,劳务外包合同书要尽量把所有的因素都列举在交易中,包含业务范围、服务费、服务要求、作业量、作业流程等,并给出详尽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纠纷案件;并且应制订解决矛盾的解决方案,确立终止合作后的相关条文,合理管束双方的合作个人行为;还需要创建职业的采购管理团队,创建合同书追踪管理方案,标准信息传递。 3.创建有效管理体制。劳务外包单位一般只能按程序做事,几乎不会积极创新来控制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因此企业应建立一套有效管理体制,并成立业务外包运营专员不断更新工作流程,推动劳务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水平的提升;并及时地对劳务外包单位进行监管,改正因为沟通交流未知所产生的误会和矛盾,随时随地处理业务外包在经营中产生的新的问题,保证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有效管理,推动业务外包更高效的按合同执行。 4.提升彼此企业文明建设,产生密切合作关系。劳务外包单位与企业是一种服务和被服务项目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彼此需在企业文化领域开展非常好的结合,从大局出发,根据沟通协作去解决协作中存在的问题,产生彼此信任、相互扶持、携手并肩的合作理念,让工作流程更提升,生产主力更高一些,成本费更节约,风险性比较小,使彼此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产生前行的协力,最后实现共赢。 |